安徽合电瑞恒电力科技有限公司MPP电力管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12月28日,安徽合电瑞恒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MPP电力管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MPP电力管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合电瑞恒电力科技有限公司MPP电力管生产项目位于合肥市肥西县严店镇工业聚集区解放路与合铜路交口西南角,系租赁安徽金瑞电气有限公司4#厂房1层北侧区域进行生产、2层西侧办公区进行办公、3层西侧试验区进行试验。项目主要从事MPP电力管的生产,租赁面积为1775m2,在4#厂房1层北侧区域建设1条MPP电力管生产线,在2层北侧设置办公区、试验区,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10万米MPP电力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委托合肥驰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MPP电力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10月13日经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建审〔2023〕2063号)。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5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401237865095295001Y。本项目开工时间为2023年10月,建成时间为2023年11月,项目从环评审批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安徽意通瑞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把公司名称变更为安徽合电瑞恒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1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安徽合电瑞恒电力科技有限公司MPP电力管生产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危废库:危废库面积由8m2增加到10m2,危废库面积增加了2m2。
综上所述,参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保洁废水和汇同冷却循环废水。
本项目职工办公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冷却循环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肥西县中派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派河。本项目排水依托安徽金瑞电气有限公司化粪池和雨污水管网。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挤出废气、真空定型废气。
本项目挤出废气、真空定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吸料机、挤出机、真空定型机、牵引机、切割机、空压机、风机、冷却塔、循环冷却水泵等各种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声级值为70~8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垃圾,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废物,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
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在厂区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暂处于危废库中,定期委托合肥创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本项目新建危废暂存库,危废库位于5#厂房外西南侧,建筑面积约为10m2。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危废库地面采用镀锌钢板,做了防腐防渗处理,并在门口设置围挡,内部设置防泄漏托盘,在墙面贴上危废库管理制度。
2、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
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5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401237865095295001Y。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总排口处废水pH值范围为7.4~7.7,COD日均浓度分别为67mg/L、75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14.1mg/L、13.3mg/L,SS日均浓度均为12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1.20mg/L、1.26mg/L,均满足肥西县中派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DA001排气筒出口外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3.25mg/m³、0.018kg/h,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0mg/m³);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74kg/t产品,满足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3kg/t产品);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92mg/m³,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4.0mg/m³);厂房外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53mg/m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中1厂区内NMHC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mg/m³)。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9dB(A)、夜间最大值为46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在厂区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暂处于危废库中,定期委托合肥创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本项目新建危废暂存库,危废库位于5#厂房外西南侧,建筑面积约为10m2。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企业应完善环保各项制度,加强对现有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环保设施正常稳定、可靠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完善污染物排放设施标志、标识设置,并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台账和环保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