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诚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平方米洁净板材及15万台风淋室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12月1日,安徽诚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150万平方米洁净板材及15万台风淋室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安徽诚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平方米洁净板材及15万台风淋室项目检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诚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平方米洁净板材及15万台风淋室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来福路与黄楼路交口西南侧,为新建项目。公司主要主要从事金属隔热夹芯板与风淋室的生产,本次验收针对生产车间金属隔热夹芯板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进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目前实际具有年产150万m2金属隔热夹芯板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委托安徽梓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年产150万平方米洁净板材及15万台风淋室项目》,于2022年9月14日经淮南市寿县生态环境分局审批(淮(寿)环评[2022]61号)。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40422MA8NKC768N001X。
(三)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实际总投资为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3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金属隔热夹芯板生产线生产线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对比,发生如下变动:
环评中危废库建筑面积为30m2,由于厂区危废3个月处理一次,故厂区危废库实际11m2建筑面积能够满足所需。环评中设置1台双层压型机、1台打胶机、1台自动码垛机、1台电锯切割台,实际设置2台双层压型机、2台打胶机、2台自动码垛机、2台电锯切割台,由于设备型号更换,因此增加设备,原辅材料总用量不变和产能不变。
综上所述,根据环境保护部2017年11月20日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照《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次验收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官网,进炎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淝河。
(二)废气
本次验收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涂胶废气、切割粉尘。涂胶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粉尘经软管、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三)噪声
本次验收噪声主要是金属热夹芯生产机、液压机折弯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5~90dB(A)。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
全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1)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3.9t,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产生量为15t/a,废膜产生量为0.5t/a,不合格品产生量为40t/a,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产生量为12.38t/a,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
(3)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产生量约0.1t/a,废液压油、废机油产生量约0.2t/a,废胶桶产生量为0.1t/a。危废在危废库暂存,定期交由安徽浩悦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处置。危废库位于厂区内西侧,建筑面积约11m2。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厂区内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回收利用或有效处理,不会对项目区外环境产生影响。
(五)根据本项目环评及批文要求,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中提出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经现场勘查,目前在此范围内无学校、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点,满足环评中对环境防护距离提出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报告编号:环科字20231120-41号)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总排口处废水pH值范围为7.4~7.6,COD日均浓度分别为51mg/L、47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7.1mg/L、7.73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6.6mg/L、8.75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1.56mg/L、1.59mg/L,石油类日均浓度均小于0.06mg/L,均满足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报告编号:环科字20231120-41号)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DA001排气筒出口外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82mg/m3、0.011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相关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120mg/m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10kg/h).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报告编号:环科字20240129-122号)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DA002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5.1mg/m3、0.009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相关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120mg/m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3.5kg/h)。
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163mg/m³,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82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³,非甲烷总烃≦4.0mg/m³)。
厂区内厂房门口外1m处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86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中1厂区内NMHC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mg/m3)。
3、噪声: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报告编号:环科字20231120-41号)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9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
五、验收结论
安徽诚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平方米洁净板材及15万台风淋室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六、后续要求
企业应加强对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开展持续的环境监测工作。
七、验收人员信息
安徽诚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