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华特义齿加工有限公司义齿加工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2月6日,合肥华特义齿加工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义齿加工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合肥华特义齿加工有限公司义齿加工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华特义齿加工有限公司义齿加工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肥市庐阳区耀远路368号工投兴庐科技产业园5#厂房D区3层,为技改项目。技改内容包括将原有的1条固定类义齿生产线搬至5#厂房D区3层,减少了该生产线的人工制模工位数量、取消了蜡型铸造工序,并增加扫描机、金属打印机、模型打印机、石膏修整机等自动化设备,实现数字化智能改造。原有的1条活动类义齿生产线仍放置在3#厂房D区9层进行生产,生产工艺不变。本项目技术改造前后,产品产能不变,产品材质种类增加。目前全厂实际具有可年产固定类义齿15万颗,活动类义齿24万颗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委托合肥驰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合肥华特义齿加工有限公司义齿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27日经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建审〔2023〕7013号)。
(三)投资情况
本次技改项目实际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3.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合肥华特义齿加工有限公司义齿加工技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对比,发生如下变动。
环评中DA003、DA004排气筒为20m,为了使废气更好的扩散,从更高处排放,将废气治理设备和排气筒设置在5#厂房楼顶,楼顶有一定高度,因此排气筒高度增加,实际DA003、DA004排气筒为30m。
综上所述,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次技改后,全厂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保洁废水、水磨废水、石膏清洗废水、冲洗废水。
职工办公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石膏清洗废水、冲洗废水经沉淀池(TW001)预处理,水磨废水经沉淀池(TW002)预处理后,汇同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板桥河。化粪池和雨污水管网依托庐阳区工投兴庐科技产业园现有,新增沉淀池(TW002)。
(二)废气
本次技改项目新增的废气主要为打磨粉尘、固化废气、乙醇挥发废气。
打磨粉尘经侧边集气管后,通过脉冲除尘器(TA003)处理后,由1根30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固化废气、乙醇挥发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由1根30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熔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危废库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由1根3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石膏修整机、水磨机、模型打印机、金属打印机、切削机、手持打磨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声级值为75~85dB(A)。项目区内已合理布局,已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减振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验收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职工办公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石膏、废金属屑、废瓷粉、废洗洁精瓶、不合格品、脉冲除尘器回收粉尘、沉淀池污泥在厂区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蜡、废胶水瓶、废油、废油桶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库中,定期交由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废含油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UV灯管、废树脂包装桶、树脂残渣、废酒精包装桶、超声波清洗废液暂未产生,待产生后补充签订危废协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口处pH值日均浓度范围为7.4~7.7(无量纲),COD日均浓度分别为65mg/L、71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14.8mg/L、14.4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1.76mg/L、1.91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14mg/L、13mg/L,石油类日均浓度均<0.06mg/L,均满足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DA003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5.3mg/m3、0.046kg/h,DA004排气筒出口外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94mg/m3、0.013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174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7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5#厂房门口外1m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79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mg/m3)。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8dB(A),夜间最大值为4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五、验收结论
本次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六、后续要求
企业应加强对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七、验收人员信息
合肥华特义齿加工有限公司